一.查阅利用馆藏开放档案需要哪些手续?
1.校外单位查阅:查阅人须持有单位介绍信、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,填写《枣庄学院档案利用查阅登记簿》后,即可查阅。如需复制,则委托档案馆工作人员办理。
2.个人查阅:查阅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,填写《枣庄学院档案利用查阅登记簿》后,即可查阅。如需复制,则委托档案馆工作人员办理。
3.委托他人查阅:被委托人须持有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,填写《枣庄学院档案利用查阅登记簿》后,即可查阅。如需复制,则委托档案馆工作人员办理。
4.港澳台同胞、海外华侨、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利用本馆已开放的档案,须经学校外事部门介绍以及档案馆负责人同意。
二.学生人事档案丢失可以补办哪些材料?
可以在档案馆补办的材料有:新生录取名册、成绩单、学籍表(学生登记表)、就业调配表等。
三.档案是否可以拍照、复印或扫描?
档案未经允许不得拍照、复印或扫描,如需复制档案,应经档案馆同意。
四.档案能否借出?
馆藏的保密档案除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外借。如因特殊需要借出,本校人员凭所在单位(盖有公章)证明,填写《枣庄学院档案利用借阅登记簿》,经档案馆负责人批准,方可外借。出借档案不得转借,更不能丢失,借出档案须按期归还。